根据我校《关于做好2019年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推荐工作的通知》,结合《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安徽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安徽省军区动员局关于印发<安徽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>的通知》(皖财教〔2019〕914号)中有关国家奖学金、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细则要求,结合我院实际,经学生申请,学院组织召开全体辅导员班主任进行民主评审推荐,经党政联席会议研究通过,确定以下2名同学为我院2019年国家奖学金推荐对象。
16测绘工程2班:许志达;
16地理科学1班:唐金梦
现予以公示。
公示时间:2019年9月24日---9月29日。如有异议,请将有关情况向学院反映,联系电话:0557-2871038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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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9-9-24